为促进杏花岭区教育事业的发展,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、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发〔2012〕53号)及山西省委组织部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发〔2019〕26号)文件精神,经批准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共计150名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。
二、招聘岗位
杏花岭区教育系统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00名、幼儿园教师50名。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,其中设“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”40名。不符合“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”报考条件的人员,不得报考此类岗位。如此类岗位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(开考比例1:3),将转入到指定的岗位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。
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详见附件1《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开招聘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》。本次招聘岗位低服务年限为6年。
三、招聘条件
太原市杏花岭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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